消費券-苗栗縣抽獎活動
2009Consumption Voucher

消費券-苗栗縣抽獎活動

苗栗縣政府推出「聰明消費三重好禮大方送」消費券促銷活動,苗栗縣應消費券帶來的商機推出消費集點活動,凡在苗票縣消費,消費換積點,集滿5000元即可向簽約商家兌換刮刮卡乙張,「兌換刮刮卡」抽獎聯投入抽獎箱可再抽汽車,第三重憑存根或未中獎的刮刮卡可享消消優惠折扣。



消費券-苗栗縣抽獎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98年1月18日起至4月30日止

活動標的:
第一重中獎機會大方送:於苗栗縣內累計消費滿5,000元,即可兌換刮刮卡乙張。(每滿5,000元即可兌換刮刮卡乙張,以此類推。同張集點卡一經兌換,餘額恕不累計。)
第二重中獎機會大方送:凡參與本次刮刮樂活動均可將「抽獎聯」投入摸彩箱內,再次參與轎車摸彩活動。
第三重好禮大方送: 消費者持「存根聯」或未中獎之「刮獎聯」,憑券在本縣可享有後續消費折扣。(相關消費折扣另訂)

抽獎日期:第一次抽獎:98年3月2日、第二次抽獎:98年5月1日

抽獎獎品:
獎品:每次抽出轎車5輛,合計10輛


消費券-苗栗縣消費券網站

 

http://travel.miaoli.gov.tw/sh/info.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