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申請人需檢附文件

1、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申請書
2、國稅局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及最近一個月核發之財產清單(向國稅局申請)
3、近三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褶影本),無前項者則出具收入切結書
4、勞保投保資料表(可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註.若無財產也可向國稅局申請財產資料清單

債務人須先向原債務協商之最大無擔保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商,雙方協商成立簽立協書後,債務人須提供最其與最大無擔保倩權銀行妥之個別協商協議書,向其他無擔保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其他無擔保債權銀行應比照最大無擔保債權銀行提供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與債務人協議簽約。

債務人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次數,以一次為限。